典型案例:
黃某濫用職權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招投標等問題。經查證,黃某在擔任某國有企業董事長負責老舊小區提升改造工程招投標事宜期間,主動聯系某設計公司控制人馬某,在未召開董事會的情況下,私自指定該公司負責改造前期工作,告知馬某招投標事宜,違規操作使得馬某公司以最低價中標。工程結束后,黃某收到了馬某的“感謝費”。黃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案例評析:
這是一起典型的違反廉潔紀律的案件。本案中,黃某作為國企“一把手”,利用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進行權力尋租,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招投標,從而達到謀取個人私利的目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四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采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收支等方面謀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招投標是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方式。經營主體通過招投標進行供需對接、競爭擇優,有利于實現各類要素優化配置。招投標領域面廣環節多、政策專業性強,是權力尋租和腐敗問題易發高發領域。如果黨員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監管“放水”甚至甘愿“下水”,把工程招投標作為自己權力變現的“取款機”,勢必會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破壞營商環境和親清政商關系,損害群眾利益,敗壞黨的形象。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要求,深化整治金融、國企、能源、醫藥和基建工程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的監督,嚴肅查處暗箱操作、設租尋租、利益輸送、評標吃標、借標生財、監督缺位、履職不公等腐敗、責任、作風方面問題,堅決清除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的沉疴頑疾,促進招投標領域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陜西日報 作者:記者 甘甜